各二级培养单位、学生:
为加强与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,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,协同推进实践育人工作,欧博拟开展2026年下半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:二中院)实习助理选拔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接收岗位
本次法院实习助理主要安排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。
二、选拔条件
1.欧博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;
2.政治坚定,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、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违纪、违法记录;
3.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。
三、选拔人数
择优录取实习助理15人,具体岗位由二中院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、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。
四、接收程序
1、请有意向的同学于9月13日18点前,按要求填写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助理选拔报名表》,发送至邮箱:yjs@shupl.edu.cn
2、经资格审查合格,学校将组织线下面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3、报名参加实习的研究生应服从法院岗位安排,对岗位分配、上岗时间、工作天数等情况有特殊要求的,可在报名表中“备注”一栏写明,法院将视情况予以考虑。
4、报名后不得因个人原因退出。
五、实习管理
1.实习时间:自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,实习期限为6个月(每周至少实习三天);
2.实习期间须遵守法院的日常考评和终期考评规定、日常工作纪律等;
3.实习期间请假须经法院带教老师和政治部老师批准,并报学校备案;
4.二中院地址:中山北路567号。
六、相关待遇
1.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期间工作用餐;
2.实习结束后,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,颁发实习证书;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、表现优秀的,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;
3.完成实习的硕士研究生可折抵培养计划中的实践环节,由法院进行考核。
七、纪律与监督
实习助理选拔工作贯彻公开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;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。
研究生处
2026年9月12日
